如果取消七座私家车两年一审的规定,mpv会大买么?
取消两年一审和大卖有直接关系?会不会大卖决定因素有很多。
核心点:
1、国民口袋里要有钱。
3、性价比合理
没有这三点,就算10000000年一审也是卵的
MPV是否大卖和两年一审没什么关系,主要取决于大家对于MPV的用途和观念。买MPV的消费者除了公司接送客户之外,一般都是对车辆空间和座位数量有刚性需求。但是很多人对于MPV的认知还局限在“面包车”的范畴,觉得开一辆MPV出门没有其它车有面子。甚至很多人连MPV和面包车的区别都不知道。但是MPV车型在香港和澳门等地MPV却非常流行,很多商业大佬和明星,都愿意坐着MPV出行。
MPV目前在国内非常适合“二胎家庭”夫妻和两个孩子,外加父母,可以同时坐在一辆车出行。但是按照目前的生活压力和消费水平,真正敢要二胎的家庭毕竟是少数,一个孩子都能把夫妻的积蓄榨干,更别提两个孩子了。所以如果是一个孩子的家庭,一辆空间大点的SUV完全可以胜任,如果对出行和生活品质要求不高,轿车也没问题。
可能是因为微面车型给国人留下了比较深刻的印象,导致大家很容易将微面和MPV车型联系到一起。MPV那种箱型的车身造型,很多觉得不上档次,很多人觉得尺寸长的轿车,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豪华车。丰田埃尔法就是个明显的例子,很多人跟不关心埃尔法的实用性有多强,更不关心它的乘坐感受有多舒服。就是觉得这个车太贵,不值这个价,一辆MPV凭什么卖100万?
也有人会用埃尔法在国外的价格,来和国内的售价作比较。觉得埃尔法在本土卖的很便宜,结果到国内摇身一变成了百万豪车。但是有一个问题是客观存在的,奥迪A8在国外卖的也比国内便宜很多,奔驰S级在国外的价格也没国内这么贵,为什么大家不质疑这两款车型的售价?很简单,因为是豪华品牌,因为这两款车都是国人心中的“真豪车”所以别说卖100万了,卖200多万的奔驰S迈巴赫,照样有很多人买。
岩哥的观点:决定MPV车型销量的并不是两年一审,而是大家对于MPV车型的认知,以及需求。有多少人每天都能用到车辆的第三排座椅呢?第三排座椅基本也就是周末带家人出行的时候才使用,那么如果对于七座车型和乘坐空间,没有刚需的消费者,相信大多数人更愿意选择一辆SUV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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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响MPV销量的原因有三点:审美、油耗、车检,重点在于前两点。
七座车和五座车在年检上的区别仅仅是前四年多出两次上线检测,在其他方面包括通行费都没有任何不同。而两次年检的费用不过五六百元,相比七座布局带来的实用价值,这点开支几乎可以忽略不计,真正影响MPV销量的是审美和油耗。
审美很好理解,国人曾经的理想车型是轿车,两头扁中间圆这是轿子的形状,结合传统文化的审美三厢轿车是曾经地位的象征;之后随着西方文化的入侵SUV二次征服国人的普遍审美,高大阳刚的造型确实很有眼缘。
之后才是MPV的进入,但同步输入的还有微面,这两种车型一大一小但非常神似,在汽车文化普及率很低的年代MPV等同于面包车,刻板偏见久而久之的形成一致延续到今天,所以MPV对于大部分汽车消费者还是很难接受的。
之后随着车型的多元化,以及多座位刚需的市场需求加大,MPV逐渐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可。但油耗又成为硬伤,MPV有三种类型,各自状态如下:
1、面包+MPV,空间充足但廉价感十足,比如某骏和某尚,这一类车销量随着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高,以及车型技术普遍落后导致的高油耗,这一类廉价车销量急剧下滑。
2、小型平开门MPV,代步车型如某MAX和某6,这一类车动力充配、内饰精致、油耗也比较适中,但空间狭小,作为MPV乘驾舒适性只能算中等水平,接受度虽然不差但作为MPV并不够纯粹。
3、中大型侧拉门MPV,知名度较高的当然是GL8,其次是国产的瑞风风行大通一类,这类车的普遍特点是油耗极其高,动辄15升起步的油耗一般家庭是难以承受的。
MPV车型自身存在很多不足,销量持续下滑不是年检的问题和不是市场不认可,只是因为没有足够平衡和优秀的产品。
能体现大空间实用性舒适性,又能兼顾适合家用的油耗,只能等待PHEV技术的MPV了,只要价格合理MPV也很有可能成为下一个风向标。
50万买翻新宝马,女车主获赔130万,你怎么看?
***裸的欺诈行为!应该处以车价6倍的罚款,只是用了一年多才走完***路,可见国内汽车***的效率极低。对于如此黑心没有诚信度的4S店,理应在当地行业内通报。同时要求厂家降低该4S店的级别。
以旧充新,行业害群之马
这样的行为按照车主的损失情况,可以定性为“商业***”,影响恶劣涉案金额较大的可以处3年以上***,并处没收非法所得!对于这样的害群之马,一定要予以严惩,以儆效尤。有道是:人无信不立,业无信不精。
***索赔之路有点长
2016年发生的***,一年多才予以解决,可见态度和诚意,嘴上喊着顾客至上,诚信经营,心理却打着自己的小算盘,[_a***_]女车主将***过程写成文字材料,交给相关部门作为***标准的案例。所幸最后还是有个不错的结果,知足长乐!
购买新常识需提高
鉴于国内机动车快速普及的当下,建议相关部门行业协会,编织出台新车购买检查***或者刊物,供消费者先普及相关知识,再进行购买行为。从而减少销售商与消费者之间不必要的麻烦。靠人不如靠己,建议购买新车的朋友,最好在经验丰富的老司机陪同下进店购车。
130万是车价的近3倍,但是相比车主的***之路。我们个人觉得很值得,毕竟时间才是人们无法用金钱购买的***。为国内汽车消费***的进步点赞,也希望广大的汽车代理销售商:诚信经营,遵纪守法。
这个女士***正确的@二手汽车购买 给消费者也可以像这个女子一样***,二手汽车市场购买的有些事故车 有些非法营运的车 让二手汽车市场精英们 作*** 挖补喷漆后放入市场出售,按正常的新车价这旧欺骗消费者 直接*** 监管谁监管谁买单
***一赔三的这个案件已经列为2017年度福建法院十大影响性诉讼案件。
***回顾:
张女士新车宝马X4喷漆未告知实情,状告4S店***一年0三个月,2016年9月一审***判定合同违约,4S店赔偿张女士13万元,但张女士不服,上诉至中级人民***,做出二审判决,认定构成欺诈,张女士如数拿到130万元赔偿。
据介绍,该4S店员工在向张女士介绍新车的时候,说过此车属于全新车辆,却没有把真实情况告诉消费者该车存在瑕疵,做过重新喷漆翻新处理,而4S店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们做过PDI检查项目,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。
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***情况,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,诱使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判断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。 该4S店就错在故意隐瞒该车部分漆面,重新喷涂翻新的行为,已经构成了欺诈,该4S店除了退还消费者张女士购车款451150元外,还应当支付该购车款被占用期间的利息,并且应当按照车款的三倍进行惩罚性罚款,这样就达到了130万元。
2018年1月5号,当地工商局对该4S店涉嫌违反经营行为给与立案查处,经营者购车合同欺诈,消费者权益法第56条规定做出以下处罚,1,责令整改,2处以罚款220000元,也就是说,最终该4S店售车宝马X4一台,被罚22万元+130万元,总金额达到152万元,完全可以买辆百多万的豪车了。
宝马X4参数
进口宝马X4,2014款价格在53-58.6万之间,2016款在53-77.4万之间,8档手自一体,2.0T直列四缸涡轮增压发动机,功率135千瓦至265千瓦之间,最大扭矩270-465牛米,油耗在7.5-8.5之间,百公里加速4.9-8.1秒,最高车速212-250 公里每小时。
行李箱容积500-1408L,油箱容积67.L,整车质量1850-1945公斤,轴距2810。
外观颜值挺不错。